近期司法部发布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中,某省住建局的执法纠偏案例颇具代表性:在与共享单车公司合作协议到期后,该局以“擅自占用城市道路”为由,扣押企业800余辆正常运营的共享电单车。此行为涉嫌扩大执法权限、随意扣押市场主体财物,不仅损害企业合法权益,更可能阻碍企业跨区域正常经营。后续执法部门及时纠正这一乱执法问题,全额退还所扣车辆,并撤销拟对该公司的行政处罚立案,为市场主体吃下“定心丸”。
这一案例的及时纠偏,不仅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、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具体实践,更深刻折射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核心逻辑——执法的确定性、监管的统一性,是市场循环畅通的重要前提。统一大市场的精髓在于“统一”与“畅通”:若行政执法标准模糊、监管尺度“因地制宜”,极易形成阻碍要素流动的“隐性梗阻”,让企业跨区域经营处处受限,最终打断全国市场的整体循环。
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,离不开规范、公正、透明的监管体系,而打破地方行政壁垒、清理排外性政策,正是保障市场空间畅通的关键一步。2023年某省通报的一起典型案例便极具警示意义:2017年,该省某市住建局通过地方性文件《某市天然气管理办法》,强制要求进驻该市开展天然气经营的企业,必须将公司注册地迁至本地;这一明显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条款,直至2023年10月仍在执行。地方政府出台此类政策,初衷或许是“护本地企业、保本地经济”,但从长远和全局视角看,这种“画地为牢”的做法,会让本地企业因脱离外部有效竞争而丧失创新动力,最终抑制整个区域市场的活力与竞争力,与统一大市场建设方向背道而驰。
《人民日报》评论员文章以“立破之道”深刻点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路径:要立“显规则”、破“潜规则”,更要立“全国一盘棋”、破“地方自顾自”。当前,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,已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:一方面,能有效打破地方行政壁垒,推动商品、资本、技术、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自由高效流动,让各地依托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,实现全域资源优化配置;另一方面,可营造公平充分的竞争环境,倒逼企业通过技术创新、品质提升、服务优化抢占市场,进而激发整个市场的内生动力与创新活力。
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,要杜绝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行为,需主动转变治理理念:通过打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营商环境,提升公共服务效能,以软实力吸引企业落户、促进产业集聚。正如“大河有水小河满,大河无水小河干”的朴素道理,统一大市场是滋养各类市场主体的“大河”,地方经济、企业发展是汇入其间的“小河”——唯有“大河”奔腾向前360配资网,“小河”才能持续充盈。建设统一大市场须坚持系统观念,在“立”与“破”的辩证统一中把握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、短期发展与长远效益的关系,才能真正实现全国市场资源高效配置,推动我国市场由“大”向“强”跨越,为构建新发展格局、释放经济长期增长潜能筑牢坚实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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